2005年4月22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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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心女邀人避雨 遭强拍裸照勒索
林永青 郑世文

  一女子好心邀请昔日同事到家中避雨,却被对方强行拍摄裸照勒索财物5万元。近日,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,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吴仁梨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。
  吴仁梨原是南平某证券公司职员,后辞职从事“摩的”载客。2004年11月10日16时许,吴仁梨在证券公司门口等待载客时,遇见原单位同事金某(女),便主动提出送金某回家。到达金家后,正好天上下起大雨,金某便邀请吴仁梨到家里避雨。在金某的卧室,吴仁梨见金家没有别人,又想到自己购买房屋缺乏资金,便产生敲诈金某的念头,于是,他将金某强行按在卧室的床上,又用随身携带的手铐铐住金某,让金某准备5万元钱于次日11时之前交给他,并以拍金某的半身裸照相威胁。金某被迫同意后,吴仁梨才打开金某的手铐,并将自己银行账号写给金某。后吴仁梨又觉得要留下金某的把柄,便又一次强迫金某脱下衣服,拍摄了其半身裸照。离开现场后,吴仁梨还打电话威胁金某不准报案,否则后果自负。后金某在家人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案。吴仁梨在得知金某已报案后,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。